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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学会班主任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章程(试用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教育学会班主任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是河南省教育学会领导下的二级学会。河南省教育学会班主任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会 ( 以下简称本会 ) 是由基础教育系统教育、教研单位及学校,以及在教育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本会登记证书编号:豫民社分证字第0172030659。 第二条 本会旨在为班主任工作研究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班主任专业化建设。其宗旨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着力进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少年思想德育建设和班主任工作研究,按照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以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本会主管部门为河南省教育学会。 第四条 本会秘书处设立在河南教育(基教版)编辑部。 第五条 本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1号河南教育(基教版)编辑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充分发挥河南省教育学会班主任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推广理事会成员的优秀成果和学校德育先进经验,研究和探讨教育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组织交流并推广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等经验,举办国内外有关教育方面的研讨、培训等活动。 (三)组织会员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教师专业化成长等研究课题,将研究工作深入,优秀研究成果在《河南教育》(基教版)发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会员单位负责人吸收为本会理事,教育、教研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等,自愿申请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获得本会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入会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的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签章; (二)经本会秘书处审核、理事长同意后准予入会; (三)本会给会员单位颁发铜牌,给代表人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科研课题和培训活动; (二)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研究课题和论文择优优先在《河南教育》(基教版)刊发; (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协议; (二)维护本会荣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科研课题及各项活动,为《河南教育》(基教版)提供信息和稿件; (四)按规定交纳年度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交回会员证件。 会员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河南教育》(基教版)编辑部主编、副主编分别担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会活动公开,有关信息及时在《河南教育》(基教版)公布,同时在河南教育报刊社树人网(www.shuren100.com)发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省教育学会班主任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 责任编辑:乐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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