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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因富辍学”现象
作者:豫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8-04-16 点击次数
□ 豫风  
记得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新一轮“读书无用论”的思潮泛起,加之农村个别地方的贫穷,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为此,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多管齐下,控辍保学,较好地遏制了这一现象。
近年来,随着中央惠民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日子越过越舒坦。然而据笔者了解,一些地方却出现了“因富辍学”的怪现象。
以某县为例,该县总人口93万,10年前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逾万人,2007年中招报名考试的学生下降到5500多人,2008年再次下降到5300多人。究其原因,不是因为农家子弟贫穷缴不起书杂费,因为国家早实行了“两免一补”;也不是因为学校及老师管理不善、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因为各学校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越来越科学,广大教师经过连年师德师风师能教育及培训,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对学生越来越关爱。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且待遇不高所致。
仍以该县为例,该县近年来招商引资、引凤筑巢如火如荼,入驻该县工业园区的工厂百余家,出现严重的“用工荒”,连童工都很容易就业。同时,该县又是全国著名的“玉雕之乡”,玉雕从业人员逾10万,一些初中乃至小学未毕业者,或从事玉雕生产加工,或从事批发销售工作,月收入少则两三千,中则六七千,多则数万元。一些家长鼠目寸光、急功近利,认为让孩子读高中、上大学的收益还没有辍学打工的收入高,于是便让功课一般的初中生辍学,到商海去搏击,这便形成了“因富辍学”现象。
如果任“因富辍学”现象蔓延,不闻不问不管,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其一,它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因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青少年儿童必须接受完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其二,不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利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国家经济发展的后劲必将被削弱;其三,它就像无形的催化剂,腐蚀着其他学子的心灵,起着“因一人,带一片,害一代”的恶劣影响。这种“因富辍学”的现象,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迅速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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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平淡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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