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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实施意见(一)
发表时间:2008-01-10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促进河南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 则、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围绕实施科教兴豫战略,适应我省经济 结构调整、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鼓励竞争 ,促进流动,精简冗员,提高素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能够满足经 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竞争力、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
目标任务:改革事业单位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合理划分政事职责权限,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逐步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 法管理、配套政策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一个人员 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形式多样、自主 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2002
年我省聘用制改革的覆盖面要达到40%2003年达到80%以上,到2005年在全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3.
范围与对象:纳入我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本意见不适用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基础的人事管理制度。
    4.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按照 《河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 位用人转变。
    5.
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补充人员办法。除上级任命领导干部、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单位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的人才外,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原则上实 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办法。凡财政拨款和政策性收费的事业单位,按照有编制、 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对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 行人事代理。
    6.
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方法。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不同事 业单位领导人员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公开考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从2002年开始,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不同任用制度改革, 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建立健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目 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审计,做到任期有目标,届中有考核,届满进行综合考察、审计,考察、审计结果作为任用与奖惩的重要依据。
   
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新的管理方式,逐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改变事业单位套用 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和领导人员的管理方式,依据对我省和各地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划定省委、市委、县委管理的事业 单位领导人员范围和上述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范围。
    7.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身份界限,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可作档案身份,不再作为上岗的条件。坚持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中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双向选择,竞争、择优上岗,逐步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管理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岗位所需要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 历等条件,进行科学设岗;工勤岗位要建立岗位等级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岗位与工资挂钩。受聘人员的档案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工资政策执行。具体办法是 ,按照执行的工资标准分类(即:职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人技术等级三种工资标准),受聘职务(岗位)与原职务(岗位)一致的,档案工资不变;受聘职务(岗位)与原执行的工资标准一致但职务(岗位)变动的,晋升职务就近就高、降低职务就近就低进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受聘职务(岗位)与原职务(岗位)执行的工资标准类别不一致 的,按同职务(岗位)、同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工资。但对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任职资格的低职高聘人员,其档案工资不变。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遇到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 升工资档次,提高档案工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8.
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型、层次、专业性质、人员状况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按照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设置的标准,对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系列、数量、级别、职责进行合理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开展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分离、以聘代评等改革试点,逐步推行个人申请、公正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管理机制;充分运用考试、答辩、评审、考核认定等多种手段,进一步丰富人才评价 方式,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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