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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 发表时间:2007-10-26 点击次数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0周年。10年前,“依法治国”被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弹指一挥间,法治走过10年。
    自从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治国依据之“法”得到不断完善。统计表明,1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88部法律,通过了82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据了解,根据近年来我国社会变革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关系不同社会群体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使多年的难题得以解决。此外,近年来,我国还先后修改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制定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通过不断完善社会领域立法,加大了对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社会群体的权利保护,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了使法律能够客观和公正,我国每一次立法除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外,有时还通过举行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方式,倾听社会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正确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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