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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田律》
两千年前秦朝制定的《田律》,内容翔实,条文严谨,不愧为一部完整的环保法典。《田律》明确规定:每年从春季二月起,不准进山砍伐森林;不准堵塞林间水道;不准进山采樵;不准焚烧草木;不准设置捕鸟的网罟陷阱;不准诱捕幼兽、幼鸟和掏鸟卵;不准毒杀鱼鳖。这些条款,对今天保护森林,保护山川河流,防止森林火灾,防止水土流失,仍行之有效。 第 页 责任编辑:looy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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