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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用书变化情况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7〕100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7〕100号)中的规定执行。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印发2008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在2007年度考试用书的基础上,编写印发新版考试用书(见附件1)。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第 页 责任编辑:j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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