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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注销校外培训机构221家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17:14 来源:教育时报

12月20日,记者从南阳市教育局获悉,该市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经过全面规范培训行为,有221家(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自动终止办学,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已注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再具备办学培训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培训活动,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要求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南阳市教育局加快推进“双减”相关工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今年年底完成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资金监管”等工作。


加快完成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注销”工作。南阳市要求,年底前未完成“营转非”变更、失联或不配合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注销办学许可证(“双减”平台、综合平台一并注销),并在当地主流媒体、报刊公示,包括普通高中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一并执行。 
    

加快完成综合体“剥离”。该市规定,原机构内涉及多种学科、多个学段的培训机构重新做出选择,选择后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年底前未做出选择或手续不齐的培训机构,县市区教体局要注销其办学资格并公示(“双减”平台、综合平台一并注销)。


加快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南阳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接银行,搭建平台,建立资金监管专户,将辖区内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含普通高中阶段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包含非学科类机构),年底前未纳入资金监管范围的机构,县市区教体局要注销其办学资格并公示(“双减”平台、综合平台一并注销)。
  

该市还规定,对于未办理完成“营转非”、“学转非”、“资金监管”手续和未退费完毕的机构,不得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各县市区不得新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普通高中阶段),被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举办非学科类培训的,重新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教育时报记者:王丙双)



二审:侯军锋 三审:刘肖 责任编辑: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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